本文发表于《大众科学》的前博客网络,反映了作者的观点,不一定反映《大众科学》的观点
美国国家研究委员会的一份新报告发现,就缓解人为气候变化所需的温室气体减排规模而言,美国税法对温室气体排放的影响甚微且效果不一。
这份由国会委托撰写的完整报告可在国家科学院出版社网站免费获取 (PDF)。
主要发现是,许多税收支出和补贴仅间接地处理气候目标。 大多数税收机制都有其他目标:例如,促进某些燃料(如生物燃料)的生产和消费(通过对生物燃料进口征收关税来辅助)。 正如报告指出的那样,生物燃料税收抵免会鼓励液体燃料的消费,因为它们降低了价格,从而抵消了生物燃料可能带来的任何温室气体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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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电力生产的生产税收抵免一直是增加可再生资源总体组合的有效工具; 仅在德克萨斯州,已安装的风力发电容量就徘徊在 12 吉瓦左右,其他州也具有相当大的容量(并且来自海上风电场的更多容量即将上线)。 但该报告警告说,总体减排量仍然很小,而且每单位温室气体减排的成本很高。
然而,如果旨在直接解决气候变化目标,税收可能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做出重大贡献。 其他研究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有关碳定价经济学的概述,请参阅之前的帖子“经济学家如何看待碳定价”):减少温室气体最可靠且经济有效的方法之一是对碳进行定价,可以通过税收或排放交易计划(实际上是达到同一目的的两种手段)。”
在此处下载完整报告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