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大众科学》的前博客网络中,反映了作者的观点,不一定代表《大众科学》的观点
毫无疑问,我们国家的公众心理健康正处于危机之中。 抑郁症、焦虑症和成瘾,特别是年轻人中的患病率正在上升。自杀率、仇恨犯罪和大规模枪击案也在增加,对心理健康服务的需求也在增加。 加利福尼亚州医疗保健基金会和凯撒家庭基金会在一月份发布的一项调查发现,超过一半的受访者认为他们所在的社区缺乏足够的心理健康护理提供者,并且大多数患有精神健康问题的人无法获得所需的服务。
这些统计数据表明,在州和联邦对公众心理健康的监管方面存在差距。目前,联邦卫生局局长办公室负责监督公众健康,但可能不足以解决心理健康领域日益严重的问题。鉴于这种情况,并且作为一名执业心理学家超过 30 年,我建议美国立法者在公众心理健康的参与和监督方式方面进行必要的改革。
具体来说,我呼吁国会颁布一项新法律,规定设立“心理卫生署长”职位,与美国卫生局局长并驾齐驱。这位心理卫生署长的任务是监测、建议并直接监督公共心理健康服务,类似于卫生局局长监督整个公共卫生部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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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之处在于,心理卫生署长将是一名受过培训且获得执照的心理健康专业人员,专门从事缓解行为和情绪困扰,而卫生局局长虽然肯定会关注这种困扰,但既没有时间也没有资源将这种困扰作为其办公室的头等大事。另一方面,心理卫生署长将能够倡导我们国家的心理健康,并在增强和扩大所有人获得心理健康服务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此外,将心理卫生署长置于心理健康研究和交付的最前沿,将向我们的公民发出一个强烈的信号,即心理健康与身体健康同等重要。这一信息与我们《独立宣言》中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短语相符,但更重要的是,它与当代需求产生共鸣。 此外,有种种迹象表明,通过满足这些需求,我们的国家也将节省医疗成本。
最后,心理卫生署长的选拔过程与目前卫生局局长的选拔过程无需有太大差异。 具体而言,就像卫生局局长的情况一样,心理卫生署长可以由美国现任总统在国会的建议和同意下选出。 他或她的候选人可以从美国公共卫生服务队的同一批人中选出,总统目前正是从该批人中选出国家最高医师。
或者,国会授权从该队伍之外选拔也可能是合理的,因为有许多合格的心理学家可能没有正式加入该队伍,但在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方面持有同等甚至在某些情况下更高级别的资历。 无论哪种情况,心理卫生署长的时机都已成熟。这在经济上是合理合算的,在道义上也是势在必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