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于《大众科学》的前博客网络,仅反映作者观点,不一定代表《大众科学》的观点。
继一项新的研究表明,22周出生的婴儿比之前认为的更有可能存活之后,美国众议院的共和党领导人重新提出了晚期堕胎法案进行投票,尽管该法案成为法律的可能性似乎不大。
该法案禁止妊娠20周后的堕胎,由于一些议员担心某些条款会迫使强奸受害者报案,该法案于1月份被搁置。但“有痛感未出生胎儿保护法案”现在被重新引入,语言有所调整,要求寻求堕胎者填写一份由实施手术的医生和一名证人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它取消了早期版本法案中要求的强奸报案条款。
众议员黛安·布莱克(共和党-得克萨斯州)是该法案的发起人之一,她在新闻稿中表示,“了解到早产儿在胎儿发育22周时就能被救活,因此没有正当理由反对这项法案。”她指的是5月7日发表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上的研究结果。这项新的研究调查了近5000名在妊娠22周至27周之间出生的婴儿的存活率(婴儿通常在妊娠24周时被认为是可存活的)。研究发现,少数22周出生的婴儿可以通过医疗救治存活下来,但他们中的许多人有长期损伤。没有接受治疗的婴儿无一存活。在78名接受治疗的22周龄婴儿中,有18名存活。其中只有7名儿童没有严重或中度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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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研究结果立即引发了人们的担忧,他们担心这些结果可能会影响堕胎政策,甚至在众议院采取行动之前。“我认为,如果你将存活能力提前两周,就会有更多的人面临终止妊娠的限制,”纽约大学朗格尼医学中心医学伦理学教授、《大众科学》顾问委员会成员亚瑟·卡普兰说。“我个人对此的担忧是:我知道有些胎儿在22周时存活下来,但存在很多医疗问题和残疾。对我来说,存活不是唯一的问题——而是生活质量。”
迄今为止,据古特马赫研究所称,已有14个州制定了关于妊娠20周堕胎禁令的法律。这些法律在10个州生效。西弗吉尼亚州的一项法律将在下个月在该州议会否决州长否决权后生效。在另外三个州——亚利桑那州、佐治亚州和爱达荷州——由于法院的诉讼,这些法律的执行已被阻止。例如,亚利桑那州的法案原本会阻止妊娠后18周(女性末次月经后20周)的堕胎,但在去年年初被美国最高法院驳回。
目前的众议院法案预计不会在参议院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