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于《大众科学》的前博客网络,反映了作者的观点,不一定代表《大众科学》的观点。
鲨鱼鳍刺穿海面的景象通常被视为对人类的危险信号。但对鲨鱼来说,更危险的是看到鱼翅漂浮在汤碗里。
世界各地的鲨鱼正面临危机。近几十年来,许多物种的数量下降了90%到99%,主要是为了满足对名为鱼翅汤的无味混合物的看似无尽的需求,这种汤在婚礼和中国及其他一些亚洲社区的商业交易等重要场合食用。根据皮尤慈善信托基金会环境小组上周发布的报告《驾驭全球鲨鱼保护:当前措施与差距》(pdf) 中的统计数据,2011年香港进口了惊人的1030万公斤鱼翅和鱼翅制品。该组织表示,香港进口量约占全球鱼翅捕获量的一半。
皮尤集团从香港政府统计处获得了这些数据,但即使是这些数据也没有说明全部情况。之前的研究 (pdf) 估计,全球鱼翅捕捞总量是合法报告量的三到四倍。由于如此多的鲨鱼贸易是非法的,并在黑市进行,因此每年被杀死的鲨鱼的真实总数无法确定,但海洋守护者协会和其他组织估计超过1亿。另一个组织“鲨鱼捍卫者”根据同一项2006年量化鱼翅贸易的研究,将年平均值定为38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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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皮尤报告,故事的另一个隐藏部分是被捕鲨鱼的种类。许多允许捕鲨的国家不要求良好的记录保存,并允许渔民将其所有渔获简单地记录为“鲨鱼”,而不是特定的鲨鱼种类。一些国家甚至以极其广泛的类别报告他们的捕获量,例如“鲨鱼、鳐鱼、𫚉鱼等”,因此无法具体说明他们的捕鱼船队实际捕捞了什么。
报告指出,区域鲨鱼保护措施(或不保护措施,通常情况如此)的范围广泛也带来了问题,该报告描绘了一幅它称为“在国家、区域和国际层面贸易监管或鲨鱼保护方面措施不足且参差不齐”的景象。报告发现,在进行鲨鱼捕捞的国家中,只有三分之一禁止割鳍——即捕获鲨鱼,剥去其鱼鳍,然后将身体(通常还活着)扔回水中。皮尤还发现,即使某些国家的水域中发现的物种受到威胁或濒临灭绝,也很少有国家制定法律来保护个别鲨鱼物种。即使在存在法规的情况下,也存在执行方面的挑战。
只有三种鲨鱼物种在全球范围内受到《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保护:大白鲨(Carcharodon carcharias)、姥鲨(Cetorhinus maximus)和鲸鲨(Rhincodon typus)。
那么,进口到香港的所有鱼翅都来自哪里呢?事实证明,西班牙是最大的来源地。新加坡、台湾、印度尼西亚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位列前五。美国是进口到香港的鱼翅的第九大来源地。
该报告未将中国渔船捕捞并在香港和中国大陆销售的鲨鱼计算在内。
皮尤环境小组在其报告中提出了几项建议,包括禁止捕捞国际自然保护联盟 (IUCN) 列为受威胁或濒危的任何鲨鱼物种,并为所有其他鲨鱼物种制定基于科学的管理计划。 IUCN 在其《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中列出了 480 种鲨鱼物种,其中 150 种被列为受威胁或近危。在被认为是“高度洄游性”的 62 种鲨鱼物种中——因此最有可能跨越国界,这使得它们在参差不齐的法规中更难受到保护——82% 被列为受威胁或近危。其中 200 多种物种缺乏足够的数据来评估其健康和保护状况。
尽管速度缓慢,但在少数地方,割鳍的做法正在逐渐不受欢迎。美国有几个州已经禁止捕鲨,或者像伊利诺伊州本月早些时候所做的那样,禁止拥有、销售、交易或分发鱼翅。甚至中国本身也刚刚宣布,它将在官方宴会上停止供应鱼翅汤——大约在三年后。
图片:香港出售的鱼翅,摄影师:Gregg Tavares,来自 Flickr。根据 Creative Commons 许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