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于《大众科学》的前博客网络,反映了作者的观点,不一定代表《大众科学》的观点
正如您从我的上一篇文章中了解到的那样,我坚决主张开放获取科学信息,尤其是那些我通过税收支付的信息。《研究工作法案》(Research Works Act)(HR3699)(HR3699)目前正在提议中,它将把纳税人资助的研究成果锁起来,不让那些用辛勤劳动所得工资资助研究的人们获取。这真的是一个无需动脑筋的问题,而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 (NIH) 的妥协方案已经很慷慨了,允许出版商从研究作品中获利整整一年,而这一年正是获取新文章的关键时期。美国出版商协会 (AAP) 声称他们通过管理同行评审增加价值,充其量是站不住脚的,但这对自愿充当同行评审大军的科学家来说是一种侮辱。研究人员通过提供所有同行评审服务并将版权转让给出版商,免费为营利性机构增加价值。正如 Heather Morrison 在她关于学术交流的详尽论文中写道:“将独家版权授予任何一方,可以说对所有其他为研究做出贡献或为之进行研究的各方都是一种损害。” 此外,由于 NIH 的开放获取政策而导致失业的威胁是危言耸听,美国纳税人不应为他们未能创新过时且效率低下的研究交流模式而承担负担。
当然,科学家们也难辞其咎。我们接受这个糟糕的系统,说服自己它有效,并拒绝考虑替代模式,因为这种跳出固有思维模式的想法,虽然偶尔会受到科学家的赞扬,但在学术界的终身教职和晋升制度中却得不到奖励。论文成为最终产品,一个可衡量的单位,其价值不在于其包含的内容和它承诺的进步,而在于由不科学的特征来表征,例如包含它的期刊的名称和一个无用的指标,该指标带有虚假的成分,其自身具有完全不可重复的价值。论文不是最终产品。科学不会在发表时结束,它会继续下去。
由于 H.R. 3699 法案显然是一项旨在增加出版业利润的法案,因此今晚当我看到版权联盟的热烈支持时,我并不感到惊讶。它比空洞的 AAP 新闻稿更进一步地支持《研究工作法案》,并诋毁科学诚信,侮辱政府和纳税人,并且在无关紧要的方面越陷越深。以下是他们的文本,以及我的评论(以粗体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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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联盟赞扬美国众议员达雷尔·伊萨 (Darrell Issa) (R-CA) 和卡罗琳·马洛尼 (Carolyn Maloney) (D-NY) 两党共同提出的 H.R. 3699 法案,《研究工作法案》。该提案将推翻联邦政府史无前例地从某些作者和研究人员手中夺取版权的行为。”
错误。作者和研究人员在论文被接受发表后,自愿放弃他们的利润,这是大多数营利性出版商的要求。政府没有夺走版权,是出版商让科学家签署转让版权。然而,许多开放获取出版物允许作者保留版权并使用知识共享许可。
“为研究项目提供联邦拨款不应使联邦政府能够征用和自由分发随后发表的私营部门同行评审文章。但是,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 (NIH) 2008 年的一项强制规定正是如此——无视私营部门出版商增加的巨大价值,而这些出版商的活动并非由政府资助。”
错误。资助机构完全有权对其资金施加限制。这是他们的钱,他们的规则。事实上,我不记得我曾经签署过一份没有附加条件的合同。使用诸如“征用”和“自由分发”之类的语言具有误导性。如果这笔钱来自私人基金会而不是政府呢?另一方面,出版公司可以自由地不同意该政策,并且由于这项要求而不发表政府资助的研究。他们也可以自由地提高费用来弥补这一点。这是他们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机构的决定。但是,他们无权告诉资助者接受者应该如何使用他们的资金。从研究人员获得资助批准到他们寄出稿件进行评审的那一刻,出版商与资助者的资金没有任何关系。
此外,NIH 的强制规定并没有“无视”私营部门的附加价值。允许一年后开放获取是对私营行业的重大让步,承认它通过管理、编辑、印刷和分发作品以及管理同行评审过程来增加价值。无论如何,在出版物生命的第一年,访问请求将是最强烈的。事实上,在 NIH 政策实施的这几年里,至少一家主要学术出版商的利润率至少十年没有变化,仍然保持30-40% 的营业利润率。
“由于以下几个原因,这是适得其反的:这对研究的其他投资者(如果有的话)是不公平的;”
不相关。正如我上面提到的,每个资助者都有权对其资金附加条件。获得资金是通过提交提案赢得的特权,如果一项研究工作有多个资金来源并且要求相互冲突,则应由研究人员和资助者协商解决,而不是出版商。这是在制造一个不存在的问题。
“它任意限制了作者和出版商在文章中的版权价值,损害了出版商为确保高质量出版物所做的投资;并且,它导致这两个群体出版同行评审文章的动力减少,这些文章解释了政府资助的研究的性质和结果,从而最终损害社会,因为当由于缺乏收回成本的能力而导致出版投资枯竭时。
具有误导性。作者的版权通常是不相关的,因为它通常会转让给出版商。但是,是的,出版商的投资受到了损害,因为他们不能在 12 个月后继续盈利。然而,他们仍然可以对在其网站上访问文章收费。他们仅仅被要求将研究作品的副本存放在公共存储库中,例如PubMedCentral。
出版物的质量在于文章的内容,而不是处理、编辑和分发。我不包括同行评审,因为它是由其他研究人员免费完成的。无论您认为您的出版物多么“享有盛誉”,同行评审的质量都会有所不同。这一点一次又一次地通过撤稿过程得到证明。我看不到出版同行评审文献的“动力减少”会如何发生。这是一个源于科学方法的过程,而不是出版业。无论出版公司编写的立法如何,它都将以某种形式存在,巨大的受欢迎程度证明了这一点,PLoS One 期刊的方法是预先发表同行评审技术准确性,并在发表后同行评审影响、技术性或任何其他方面的问题。
最后,最后一句话的最大讽刺之处在于,版权联盟未能理解“最终损害社会”的是缺乏对研究作品本身的访问!最后一句话表明他们实际上对新兴互联网技术的了解是多么少。假设最坏的情况是,永远不会有更多资金用于发表研究成果。这对出版业来说是世界末日,他们都因为政府对其 30+% 利润率的过度限制而倒闭了。是什么阻止研究人员将他们的结果发布到公开可用的在线存储库,比如……他们的个人网页,或者arxiv,或者PLoS(如果您没有资金支付出版费用,PLoS 方便地提供全部或部分费用减免同时在短短七年后设法实现盈利)?信息不是媒介,各位。
这只是典型的版权游说团体和出版业的危言耸听。只要人们相信影响因子骗局,他们就永远会有生意,但他们并不满足于此。他们已经看到 PLoS 和 BMC 的成长,并知道它们变得多么受欢迎和成功。他们知道未来的方向是开放获取,因此他们现在正想方设法迫使政府的立法之手扭曲规则,以便他们能够继续以研究作品出版为幌子挪用政府资金。
“这种对数百年版权法的颠覆发生在没有受影响社区参与的情况下,也没有接受对版权法和执法具有专业知识和责任的国会委员会的监督。
这项两党法案确保了旨在公开出版的、描述或解释联邦研究的私营部门资助的研究作品将获得这种待遇,并维护了研究资助者和出版商的权利。”
版权法没有被颠覆!版权法仍然和以前一样。如果营利性出版商不喜欢政府资助者提出的要求(这些要求是为了其选民的利益而制定的),他们可以自由地提高成本或拒绝政府资助的研究作品。然后他们可以坐下来看看市场力量是否喜欢这样,我们将最终看到研究人员如何看待人造声望高于广泛、高效的传播。像任何行业一样,要么创新,要么死亡。
另一份考虑不周的新闻稿,旨在支持这项具有破坏性的立法,其中充满了误导性陈述和半真半假的信息,旨在为那些口袋里塞满了出版公司游说者钱的同情国会议员提供谈话要点和弹药。不要让他们以提供人工服务的幌子来挪用我们的工资,而这些服务可以由其他更具前瞻性的机构提供,这些机构相信让纳税人能够访问他们付费的成果,并且对我们的政府为了公民的利益而采取行动没有如此令人厌恶的蔑视。关注约翰·杜普伊斯 (John Dupuis) 博客上关于《研究工作法案》HR 36999 的讨论,他已经存档了所有关于这个问题的报告、新闻和观点,并给你的国会议员写信,恳请他们支持他们的选民访问他们合法付费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