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论坛 是一篇特邀文章,来自科学技术领域热点问题的专家。
几个月前,一家我为其提供咨询服务的风险投资公司请我拜访Baker–Calling的办公室,这是一家位于圣莫尼卡的初创公司,致力于为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制造更好的麦克风。Baker–Calling的创始人罗伯特·利特雷尔(Robert Littrell)已经研究这个问题八年了——最初是在密歇根大学攻读工程学博士学位时,现在是这家五人公司的首席执行官。他认为,他的麦克风使用压电传感检测声音,可以比包含振动膜的传统麦克风提供更好的质量和更低的成本。九月,他因其发明获得了美国专利。
现在判断Baker–Calling是否会成功还为时过早。但很明显,像这样的小型初创公司如果没有某种方式来保护花费多年辛勤工作和数百万美元开发的东西,就不会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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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人都同意,像新型麦克风这样的发明应该可以获得专利。但是今天,许多学者、风险投资家、政策分析师和其他人都在质疑专利保护对于其他类型的发明(例如软件)的价值,这些软件是在产品周期短、前期投资较低且上市时间在市场成功中起着核心作用的行业中创造的。
去年,美国第七巡回上诉法院的理查德·波斯纳法官告诉路透社:“目前尚不清楚我们是否真的需要在大多数行业中拥有专利。” 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的两名经济学家更进一步,认为整个专利系统主要鼓励“规模庞大但停滞不前的在位企业阻止创新和抑制竞争。” 他们的建议是:完全废除它。
版权的价值也受到了攻击。9月,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研究人员发布了一份报告 [PDF],其中提出了一个可疑的论断,即音乐盗版实际上对音乐产业有益。作者委婉地将下载盗版音乐称为“内容采样”,并引用一项据称表明“英国的文件共享者在内容上的花费多于那些只消费合法内容的人”的研究。
未经付费获取内容的人可能会认为这是“采样”,但被盗用内容的音乐家可能会理所当然地称之为“盗窃”。(音乐行业专家马克·马利根(Mark Mulligan)指出,学者们接受薪水撰写质疑音乐家和录音艺术家期望为其创意作品获得报酬的权利的论文,这真是具有讽刺意味。)无论如何,盗版应该被允许,因为它可能有助于推动销售额的论点从根本上来说是错误的。毕竟,我们不会因为暗示它可能会促使一些商店扒手在晚些时候返回并进行合法的商品购买而纵容商店扒窃。音乐家当然可以选择向潜在买家提供一些免费内容。但是他们不应该被迫采用一种以盗版作为亏损领导者来推动销售的商业模式。
仅仅因为今天的技术有时可以使发明更快、成本更低,并不意味着由此产生的发明对社会的价值降低或不值得保护。仅仅因为内容可以使用互联网轻松分发,并不意味着那些创造内容的人的贡献价值降低。如果没有专利制度的保护,许多企业家——包括软件企业家——将面临他们的创新被规模更大、资金更雄厚的竞争对手简单地窃取的风险。面对这种前景,他们不太可能创办新公司,使我们所有人无法从他们的创新中受益。
废除专利制度或使音乐和电影盗版合法化,说得委婉一点,将是一场灾难。这样做将剥夺创造的大部分动力,阻碍对新技术的投资,减缓新创意内容的生产,并损害经济增长。
这并不是说知识产权制度是完美的。世界各地的专利局应收紧标准,以确保只有真正值得保护的发明才能获得保护,从而减少涉及有缺陷专利的诉讼数量。应更新版权法和许可方法,以更好地反映现代创意内容生态系统。为物理(而非电子)内容分发而设计的传统版权框架,通常在一个国家/地区内,可能与当今的全球数字市场脱节。
创新的快速步伐以及商品和内容日益国际化的流动可能会给传统专利和版权制度带来挑战。但是,尽管存在缺陷,这些系统对于经济繁荣仍然至关重要。正确的方法是更新它们,而不是拆除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