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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认为的互联网——电子邮件、网络、即时通讯——实际上是一组在网络上运行的应用程序,就像文字处理器在计算机上运行一样。这些应用程序传输的比特由电话公司(如 Verizon 和 AT&T)、有线电视公司(如 Comcast)甚至电力公司提供的物理基础设施承载。现在,这些互联网接入提供商希望向最大的内容提供商收取优质接入费用——实际上,是对使用数字“快车道”到达客户的额外收费。
谷歌 (Google)、微软 (Microsoft) 和消费者团体等对此表示抗议,指出电信网络的开放接入催生了过去 20 年的创新。他们认为,新增费用可能会扼杀新的网络服务和消费者获取重要信息。这场风波导致美国国会 (U.S. Congress) 提出了几项法案,旨在维护“网络中立性”:即互联网上的所有流量都得到同等对待的原则,即使是提供带宽的公司的流量也不例外。除非向所有人提供更高等级的服务且不收取额外费用,否则任何比特都不能获得优先权。此外,网络运营商不得阻止任何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