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科技公司互相抄袭最佳创意时,消费者遭殃

无论谁制造,手机和平板电脑的工作方式都几乎相同,这对消费者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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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像我一样是科技评论家,你会很快发现科技爱好者的一件事。他们可能会非常坚定地忠于某一家科技公司。

当你阅读读者对你写的评论的反对意见时,你会非常频繁地遇到一个特定的论点:“[不喜欢的科技公司的名称] 从 [首选公司的名称] 那里窃取了这个想法!”

绝对正确。科技创意的借用已经变得近乎荒谬地可预测。苹果公司在 2011 年推出了语音助手 Siri(在收购了开发该技术的公司之后)。谷歌的模仿者 Google Now 在一年后问世,微软的 Cortana 紧随其后,于 2014 年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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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史蒂夫·乔布斯时代,苹果公司通常是第一个开发新产品类型的公司。例如,iPod 催生了微软的 Zune。iPhone 催生了谷歌的安卓手机。iPad 是其他所有类似平板电脑的典范。

但如今,苹果公司同样有可能成为追随者而非领导者。三星的 Galaxy Gear 智能手表于 2013 年首次亮相;Apple Watch 在两年后问世。Spotify 于 2011 年进入美国市场;几乎相同的 Apple Music 于 2015 年推出。微软的 Surface 平板电脑于 2012 年问世,其屏幕保护盖打开后可露出扁平键盘。具有类似功能的 iPad Pro 于 2015 年问世。

不仅仅是产品创意。你可以在各个功能中找到同样的模仿循环。你可以轻松地创建一个族谱,例如,右键单击快捷菜单,或在屏幕右上角弹出的通知,或精确地三个出现在手机键盘上方的自动完成建议。

在科技文化的初期,所有这一切可能看起来像是对知识产权的公然盗窃。苹果公司当然是这么认为的,它在 1988 年起诉微软,指控其用 Windows 复制了 Mac 的“外观和感觉”。*

但苹果公司输掉了那场官司。版权(针对创意作品)和专利(针对发明)的中心前提是:你不能保护一个想法——只能保护它的执行。最终,这就是法院判决微软胜诉的关键。(别介意苹果公司最引以为豪的功能——重叠窗口、菜单中的命令等等——最初是由施乐公司开发的,后来才进入苹果公司的机器。)

有一段时间,模仿者至少在口头上对差异化表示尊重。在 Windows Vista 中,微软添加了一个类似于 Mac 上的通用搜索图标——但将其放置在屏幕的左下角,而不是右上角。它创建了显示股票、天气、笔记等的小型浮动窗口——但称之为“小工具”而不是像苹果公司那样的“widgets”。

但今天,甚至没有人费心去区分。亚马逊广受欢迎的 Echo 于 2015 年广泛推出,其形式是一个放在架子上的圆柱体,可以执行大量的技术任务,从流式传输音乐到回答口头命令的问题,就像家庭版的 Siri。今年,谷歌推出了自己的 Google Home——其工作方式非常相似,几乎可以冒充克隆产品。

第一个问题:苹果、微软、三星、亚马逊和谷歌基本上最终拥有相同的产品组合:类似的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音乐服务、电子邮件服务、支付系统、汽车仪表板软件等等。更大的问题:这种疯狂的创意窃取阻碍了创新。开发新产品既耗时又昂贵。另一方面,抄袭既廉价又容易。那么,公司为什么要费心创新呢?除了在模仿者到来之前的几个月里,你从成为第一个创新者那里得不到太多好处。

制药公司享有 20 年的专利保护期,之后才允许生产非专利药品;其目的是让他们收回他们在开发新药方面投入的数十亿美元。或许我们应该为科技产品采用类似的结构——给予大约 20 个月的独占期。

这样,我们就可以恢复保持创新的动力——乔布斯先生也不会在他的坟墓里如此愤怒地旋转了。

*编者注(2016 年 10 月 18 日):印刷版文章中的这句话在网上发布后进行了编辑。原文错误地将苹果公司对微软的诉讼行动归因于史蒂夫·乔布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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