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敦促新的全球气候协议具有灵活性

美国周二呼吁对新的联合国气候协议采取更灵活的方式,该协议旨在平衡所有国家的需求,并更有可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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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尼娜·切斯特尼和瓦莱丽·沃尔科维奇

伦敦(路透社)- 美国周二呼吁对新的联合国气候协议采取更灵活的方式,该协议旨在平衡所有国家的需求,并更有可能取得成功。

两年前,约190个国家同意制定一项协议,以取代《京都议定书》,该议定书将迫使所有国家削减温室气体排放。该协议将于2015年签署,并于2020年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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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将于下个月在华沙再次会面,以制定新协议的内容和设计,但今年的进展一直缓慢。

与此同时,人类应对全球变暖负责的科学共识日益增长,给各国政府带来了压力——其中许多政府一直专注于刺激疲软的经济,而不是应对气候变化——要求它们承诺大幅减排。

美国气候变化特使托德·斯特恩在伦敦查塔姆研究所的一次会议上发表讲话时表示,一项新的协议要想既有雄心又公平,就需要灵活性。

“僵化的方法是敌人,”他说。

斯特恩说,与其谈判目标和时间表,不如允许各国根据自身情况和手段确定自己的承诺水平。

这可以伴随一个协商期,在承诺达成一致之前,所有国家和外部机构都可以对其进行审查,各国可以在此期间解释为什么他们的提议是公平和充分的。

2009年,美国概述了大幅削减排放的路径,到2025年将比2005年水平降低30%,到2030年降低42%,但尚未重申这一点。

不太僵化

斯特恩说,如果管理该协议的规则不太僵化,该协议将更有可能奏效。

他补充说,一个非常正式的系统,基于遵守目标的规则和未能实现目标的处罚,听起来可能不错,但会限制许多国家的雄心和参与。

协议的法律性质也需要具有灵活性。

两年前,各国没有明确说明一项新的协议在法律上将如何具有约束力,而是允许“议定书、另一项法律文书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定结果”。

各国正处于讨论新协议的哪些要素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早期阶段,但斯特恩表示,坚持所有方面都具有国际法律约束力可能是不利的。

批评人士表示,过多的灵活性可能会削弱新协议,使各国不太愿意承诺严格的减排和/或遵守减排承诺。

“如果我们都雄心勃勃,为什么我们不应该将我们的承诺放在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中呢?无论各国承诺什么,都必须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欧盟委员会发言人艾萨克·瓦莱罗-拉德龙说。

新协议将取代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该议定书约束约35个工业化国家在2012年底前削减排放。去年,该议定书延长至2020年,之后新协议将接替。

然而,《京都议定书》的效力有限,因为它将国家划分为富国和穷国,而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没有具有约束力的减排目标。美国也从未批准该协议。

斯特恩说,在新协议中使用相同的类别来确定预期谁做什么“是不可接受的”。

中国现在是世界上最大的排放国,韩国现在被列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35个最发达经济体之一。

“这种划分不利于雄心。许多国家也会认为这非常不公平,从而破坏我们需要建立有效和持久的气候系统向前发展的政治凝聚力,”斯特恩说。

(Barbara Lewis在布鲁塞尔补充报道;Jason Neely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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