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院驳回对奥巴马总统电厂法规的早期挑战

该裁决是对一项旨在遏制现有发电厂二氧化碳排放计划的胜利,该计划是贝拉克·奥巴马总统应对气候变化的“气候行动计划”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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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劳伦斯·赫尔利和瓦莱丽·沃尔科维奇

华盛顿,6月9日(路透社)- 美国一家上诉法院周二驳回了行业团体和各州对奥巴马政府提出的遏制现有发电厂二氧化碳排放提案的早期挑战,称该法律行动为时过早。

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的一个三法官小组表示,针对该计划的各种诉讼提起过早,因为该法规尚未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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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弗吉尼亚州和十几个其他州以及煤炭公司默里能源公司曾敦促法院阻止美国环境保护署提出的“清洁电力计划”。 虽然该决定符合预期,但对于该计划来说仍然是一场胜利,该计划是贝拉克·奥巴马总统应对气候变化的“气候行动计划”的核心。

法官布雷特·卡瓦诺代表法院撰写判决书时表示,尽管各方挑战者“跃跃欲试”想要对该法规提出异议,但他们必须等到该法规正式发布后才能采取行动。

"他们希望我们做一些他们坦率承认我们以前从未做过的事情:审查一项拟议规则的合法性,” 他写道。

挑战者部分辩称,《清洁空气法》禁止联邦政府像其提议的那样监管发电厂,因为这些设施已经受到另一项法规的约束。

当该法规发布时,他们将有另一次机会对政府提起诉讼。 美国环保署于2014年6月提出该规则,预计最早将于8月发布最终版本。

依赖煤炭的州和行业团体为他们提早采取法律行动辩解说,他们已经开始为准备预期的最终规则而产生费用,而且如果他们等到规则发布后再提出挑战,他们将无法获得费用的全额补偿。

卡瓦诺在他的判决中说:“这种现实从来都不是允许法院审查拟议机构规则的理由。”

该案件引起了关注,因为奥巴马在哈佛法学院的导师劳伦斯·特里布在该挑战中代表了共同请愿人皮博迪能源公司。

周二的裁决并未触及挑战的实质内容。

美国环保署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其“清洁电力计划”在法律上是健全的——“一项经过时间考验的州联邦伙伴关系,由国会在几十年前根据《清洁空气法》建立”。

一些专家表示,这项裁决对于政府来说是关键性的首胜,而这仅仅是众多挑战中的第一个。

哈佛大学法学教授朱迪·弗里曼说:“败诉的可能性极小,但如果败诉,该规则就会被彻底阻止。”

政策完整性研究所主任理查德·里维斯表示,早期的诉讼和环保署公众评议期间收到的意见将确保最终规则在法律上是健全的。

行业团体表示,尽管他们对该决定感到失望,但他们已经预料到这一结果,并正在为他们下一次阻止环保署法规的机会做准备。(劳伦斯·赫尔利和瓦莱丽·沃尔科维奇报道;多伊娜·恰库、苏珊·希维和艾伦·克罗斯比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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