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后一刻,为了拯救一位死囚的生命,一个由两党组成的德克萨斯州立法者小组刚刚做了一件非同寻常的事情:他们一致传唤了罗伯特·罗伯森,他于2003年因基于现已被证伪的婴儿摇晃综合征理论而被判犯有杀害女儿罪,要求他在原定处决日期五天后在他们面前作证,实际上迫使州政府让他活下去。
罗伯森是众多因儿童受伤而被监禁的人之一,检察官认为这些伤害是剧烈摇晃造成的。但研究表明,这些判定存在严重缺陷,根据这一理论被错误定罪的其他数十名被告已被宣告无罪。然而,罗伯森仍然在死囚牢房里,即使政治家、科学家和其他人——包括调查他的首席侦探和一位判他有罪的陪审员——都公开为他辩护。如果他的处决继续进行,他们和许多其他人认为,德克萨斯州将因一项从未发生的“罪行”而杀死一名无辜的人。
随着过去20年来我们对婴儿摇晃综合征的科学理解不断发展,正义要求法院根据新的发现重新审查旧的判决。对于罗伯森来说尤其如此,他将成为美国第一个因基于婴儿摇晃综合征的定罪而被处决的人。无论人们对死刑持何种看法,最终的惩罚都必须以最高的证据标准来衡量——而罗伯森的案件远未达到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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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摇晃综合征背后的理论可以追溯到1970年代初期,当时两位医学研究人员——诺曼·格思凯尔奇和约翰·卡菲——分别发表了第一批科学论文,解释说摇晃婴儿即使在没有外部损伤的情况下也可能导致致命的内部损伤。随着时间的推移,医生和执法人员等开始广泛依赖一组症状——脑出血、脑肿胀和视网膜出血——作为有人通过摇晃虐待儿童的确凿证据。为了支持这一理论,研究人员引用了一些案例,在这些案例中,儿童表现出这些症状,并且一位看护者承认摇晃了孩子,这表面上证实了这组症状是诊断虐待的可靠方法。
毫无疑问,摇晃儿童可能会导致伤害,包括那些构成婴儿摇晃综合征三联征的伤害。然而,较新的研究表明,摇晃并不是导致这些伤害的唯一方式:它们也可能由意外的“短距离跌落”(例如,从床上掉下来)以及其他医疗原因(例如,肺炎、用药不当)引起——所有这些都适用于罗伯森的女儿。事实上,2024年的一项研究发现,历史上用于诊断摇晃的损伤实际上更可能由事故引起,而不是由摇晃引起。简而言之,现代科学认识到,这些症状的存在并不一定意味着儿童受到了虐待,它们的缺失也不意味着他们没有受到虐待。
为什么临床医生长期以来错误地信任这组症状?简短的答案是,纠正误解需要一个反馈回路,而在儿童虐待调查中,这个反馈回路往往是缺乏的。当医生诊断一位活着的成年人并开出治疗方案时,治疗的有效性会提供关于其诊断正确性的反馈;如果治疗被证明无效,医生可以从这次误诊中吸取教训,并相应地调整未来的诊断。然而,这种反馈并不总是充分的;例如,医生 практикуют 放血疗法 уже 几个世纪了,因为它被普遍接受,并且似乎对某些患者有效,尽管这是一种虚幻的相关性。关于摇晃,医生很少了解到孩子是否真的被摇晃过,因为孩子通常已经死亡或无法清楚地表达发生了什么,因此医生很少收到关于这组症状导致错误诊断的反馈。
至于那些使用看护者的供词来确定虐待发生的 исследования, 现在众所周知,无辜的人有时会承认他们没有犯下的罪行,因此供词不是真相的同义词。一些学者甚至认为,疑似摇晃案件的独特情况(例如,嫌疑人的情绪状态)会造成特别高的虚假供述风险。
使事情进一步复杂化的是,儿童虐待的判定会受到认知偏差的影响,在这种偏差中,无关信息会导致专家以不同的方式解释相同的伤害——其中至少有一种解释一定是错误的。例如,在一项研究中,如果被告知孩子的父母未婚或吸毒,医疗专业人员更倾向于将同一儿童时期的伤害判断为虐待而不是意外——这两种情况似乎都适用于罗伯森。另一项研究发现,同样的无关因素导致急诊室医生在高达83%的病例中误诊意外伤害为虐待。
即使仅仅知道有刑事指控也会影响医生评估儿童伤害的方式。在一项研究中,独立专家审查了医疗记录,这些记录来自一些案例,在这些案例中,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一位同行专家曾作证说孩子被摇晃过。在这些案例中,有94%的案例,独立专家得出结论,孩子的“头部受伤……可能甚至很可能,是由非外伤原因造成的”。
尸检决定同样不可靠。在2021年的一项研究中,法医的意见,即儿童的死亡是意外还是凶杀,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儿童的种族和谁将他们送到医院的影响,即使儿童的伤害和病史在其他方面是相同的。作为回应,著名的法医解释说,死亡方式“不是‘科学’的决定”,并且“通常与法庭不太相符”。然而,陪审员——包括罗伯森审判中的一些陪审员——经常听到并信任这些站不住脚的意见,这导致一些学者认为,死亡方式的证词不应在美国法院被采纳,就像几乎所有其他国家的情况一样。
随着驳斥婴儿摇晃综合征的研究不断增多,对基于该理论的刑事定罪的成功的法律挑战也越来越多,包括另一起德克萨斯州案件,在该案中,就在罗伯森原定处决日期前八天,一名男子被准予重审,理由是自2004年审判以来“科学知识已经发展”,“并且很可能在2024年产生无罪判决”。在他2016年去世之前,即使是该理论的构建者之一格思凯尔奇也感叹,他“关于避免儿童受伤的友好建议已成为监禁无辜父母的借口”。罗伯森就是这些无辜的父母之一。
科学在不断发展,当它揭示过去的错误时,我们不会简单地听之任之;我们会采取纠正措施。我们的法律体系也应该如此。当罗伯特·罗伯森被判有罪时,损伤三联征被广泛接受为摇晃的证据——但随着科学的进步,情况已不再如此。法律对正当程序的保证必须考虑到这种进步,尤其是在一个人的生命实际上取决于它的时候。对于法律而言,忽视不断发展的科学知识不仅是不公平的;而且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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