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死亡标价

经济学家称,用适当的金额来平衡失去亲人的痛苦,可以使法院判决更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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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金钱可以买到幸福,那么在失去伴侣、孩子或配偶后,需要多少钱才能将其带回来?我们大多数人都不愿意为这种价值定价,如果不是对这个问题感到冒犯的话,但两位经济学家已经为死亡赋予了这样的美元价值,他们通过比较失去亲人如何降低幸福感调查的分数,以及更高的收入如何提高分数来进行估算。他们说,这不仅仅是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练习,他们希望这将为法院提供一种更公平地判决赔偿金的方法。

英国华威大学的经济学家安德鲁·奥斯瓦尔德说,“谈论这个话题是很令人不快的”,但法院经常在亲人去世后向失去亲人的幸存者判决赔偿金。然而,这些判决并不一定基于深思熟虑的规则。在英国,《1976年致命事故法案》规定,向幸存的配偶或未成年人的父母一次性支付2万美元。根据2005年的一项研究,最近的美国法院案例对生命的估价高达1800万美元,或低至1万美元。

为了寻找更公平的赔偿金分配方式,伦敦大学的奥斯瓦尔德和纳塔武·波德塔维查阅了英国户户调查小组(British Household Panel Survey)收集的1万名英国人的数据,该调查始于1991年,记录了重大生活事件,并包括旨在衡量总体心理健康状况的问题。他们确定了平均而言,可以将一个人的心理健康评分提高到与失去亲人使其降低的程度相同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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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计算得出,在配偶去世后,每年需要22万美元才能将某人的幸福感提高到死亡前的水平,孩子为11.8万美元,父母为2.8万美元,朋友为1.6万美元,兄弟姐妹仅为2000美元。奥斯瓦尔德和波德塔维在一篇论文中写道,考虑到有些人可能比其他人受到的打击更大,这些金额可能会增加一倍,该论文在上周于芝加哥大学(UC)举行的关于幸福感研究、法律和政策的会议上报告。

芝加哥大学法学教授兼会议联合组织者埃里克·波斯纳表示,法院现在采用奥斯瓦尔德和波德塔维的方法还为时过早,但他指出,这种方法可能比现有的赔偿金分配方式更不随意。他说:“法院要求陪审团选择一个数字,但他们没有给陪审团一个具体的规则或原则来指导他们的审议。” 因此,“结果要么是零,要么是一个非常高的数字。”

弗吉尼亚大学的社会心理学家乔纳森·海特说,“当人们遭受损失时,牵涉到的不仅仅是幸福感受到的打击。” 他说,实际的痛苦应该纳入赔偿金的判决因素,但诸如愤怒或不公正感等其他因素也应纳入。

奥斯瓦尔德同意,在研究结果应该影响政策之前,还需要更多的研究,但他坚持这一概念。他说,“仅仅因为很难评估这种微妙的东西,就不能成为不尽力做到对受害者公平的理由。” “我们正在努力使其合乎逻辑,而不是随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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