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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 IBM 的深蓝超级计算机在 1997 年著名的比赛中击败世界象棋冠军加里·卡斯帕罗夫时,它凭借的是纯粹的蛮力。 这台机器每秒评估大约 2 亿个潜在的棋盘走法,而它血肉之躯的对手最多每秒只考虑三个。 但是,尽管深蓝取得了胜利,但在视觉、听觉、模式识别和学习等领域,计算机对人脑来说并不是真正的竞争对手。 例如,计算机无法与我们仅凭朋友走路的方式就能从远处认出朋友的能力相提并论。 而且,在运行效率方面,根本没有可比性。 一台典型的房间大小的超级计算机的重量大约是构成大脑的哈密瓜大小的神经组织的 1,000 倍,占用的空间是其 10,000 倍,功耗是其一百万倍。
大脑如何在相对缓慢的千分之一秒内传输神经元之间的化学信号,最终执行某些任务的速度和效率却比最强大的数字处理器更高? 秘密似乎在于大脑如何组织其反应迟缓的电子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