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的健康都不应受制于照护者对其道德观的看法。在监狱中,即使是铁石心肠的杀人犯也有权获得体面、及时的医疗护理。一位拿着处方走进药房的女性理应得到同样的待遇。
然而,在至少十几个州,药剂师以个人道德理由拒绝为顾客配发避孕药。通常,处方是紧急避孕药——以 Plan B 和 Preven 销售的“事后”药丸,如果在无保护性行为后 72 小时内服用,可以防止受精卵在子宫内着床。根据医学定义,这些药丸阻止的是妊娠,而不是终止妊娠。然而,对于反对的药剂师来说,这却是堕胎,他们不想参与其中。
药剂师在这方面的责任是模糊不清的。作为公众获取合法药物的唯一持证看门人,药剂师有义务根据需要配发药物。《美国药剂师协会》支持其工作人员保护良心的特权,前提是他们能够有效地将处方转到其他地方。至少有三个州制定了法律,禁止药剂师因个人原因拒绝配药,但至少还有四个州明确允许对避孕药采取出于良知的例外。其余州则处于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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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可能会想知道,以道德理由拒绝配药的原则会延伸到什么程度。一个不赞成同性恋的人可以拒绝向艾滋病毒阳性的同性恋男子提供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吗?如果苦难对灵魂有益,那么可以拒绝发放止痛药吗?但药剂师们实际上并不是在争取一项广泛的权利,可以从道德上判断哪些处方应该配发。而且,在一个已经威胁到妇女至关重要的生殖权利的问题上,也没有必要玩“这将止于何处?”的游戏。
自 1973 年以来,美国的医生和护士有条件地拥有合法权利,可以因个人原因拒绝堕胎;反对的药剂师也想要同样的权利。但是,医生直接参与堕胎手术,撇开道德不谈,强迫他们违背意愿执行手术是不切实际的,而且可能不安全。药剂师不能提出同样的主张。
今年秋天,国会将审议一项法案,该法案将把配发避孕药处方的责任放在药房身上:个别药剂师可以拒绝,但前提是另一个人可以配发处方。对于偏远地区的小药房来说,这种解决方案可能行不通,因为在这些地方,备用药剂师并不常见。
最好的答案可能是让事后避孕药无需处方即可获得。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两个专家组都提出了这样的建议,但该机构仍在拖延。不过,该产品的非处方版本已在英国和其他国家证明是安全的。
如果药剂师可以合法地拒绝配发事后避孕药,那么认真考虑美国医学协会的建议,即允许医生代替药剂师这样做,是合适的。患者应该始终对他们获得所需药物充满信心。我们还建议,如果药剂师要用自己的道德标准来筛选顾客的处方,他们应该醒目地张贴告示说明这一点。让女性顾客在她们的健康受到药剂师良心支配之前,充分了解会发生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