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六月,亚利桑那州一位女性被她的医生告知,她九周大的胎儿没有心跳,并且她正在流产。她收到了一张米索前列醇的处方,这是一种可以帮助诱导她的身体清除死胎的药物。她去了当地的沃尔格林药店去取药,但那里的药剂师拒绝了。相反,他告诉她,她可以在他不上班的时候再来,或者让她的处方转给另一家药店。这位女士说,她不得不在她七岁的孩子和其他顾客面前解释,她想要一个孩子,但没有心跳。然而,她仍然被拒绝提供药物。
在亚利桑那州和至少其他六个美国州,药剂师有权拒绝配发紧急避孕处方——不是出于医疗原因,而仅仅是基于道德理由。在这种情况下,亚利桑那州、阿肯色州、佐治亚州、爱达荷州、密西西比州、南达科他州和德克萨斯州的法律允许药剂师推翻医生的判断。
这使患者处于危险之中——主要是女性,因为道德上的顾虑几乎总是与节育或所谓的“堕胎药”有关。但是,除了节育之外,女性可能服用避孕药还有许多其他原因,从调节月经周期到帮助治疗子宫内膜异位症或多囊卵巢综合征。未能获得合法处方的药物可能会导致剧烈疼痛或其他医疗并发症,此外还有意外怀孕的明显风险。但在这些州,药房和药剂师可以简单地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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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政策在农村地区尤其成问题,因为那里的药店可能相距很远,迫使人们长途跋涉才能找到愿意合作的药剂师。目前没有关于此类事件发生频率的官方统计数据。但一些关于此类任意拒绝的轶事例子令人不寒而栗。例如,2007年1月,俄亥俄州哥伦布市一位23岁的母亲去当地的沃尔玛购买紧急避孕药。根据国家妇女法律中心的数据,当值药剂师“摇了摇头,笑了”,并告诉她,即使他们有库存,也没有工作人员会卖给她这种药。结果,她不得不开车45英里才能找到另一家愿意为她提供药物的药店。这位女士的经历尤其令人担忧,因为延迟服用紧急避孕药可能会增加怀孕的几率。
在那些为药剂师良心豁免开绿灯的州,遵守这些政策的药房应被要求事先通知州政府部门和医疗服务提供者,他们可能拒绝提供服务。
这样,妇女及其医生就可以在愿意为她们提供所需药物的药房安排替代方案来配药——从而避免像最近在亚利桑那州发生的那种情况。(这遵循了2014年制定的一种模式,当时最高法院告诉奥巴马政府,有道德异议的雇主不必提供包含节育保险的保险计划。但这些雇主必须通知卫生与公众服务部,以便政府和保险公司可以通过私人保险计划或政府赞助的计划提供节育保险。)
而且,在个别药剂师可能拒绝提供服务的情况下——即使他们的药房通常配发计划生育处方——应该有法律要求自动将处方转给一定合理距离内的另一家药房,或者安排一名备用药剂师随时待命来完成这项工作,以便患者能够快速有效地获得药物。
药剂师在医疗保健系统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帮助患者治疗疾病、维护健康、教育他们有关药物相互作用并回答问题。但是,当这些专业人士强迫人们四处寻找可以配药的地方时,他们正在伤害人们——尤其是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