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权争议

法官和心理学家在决定子女监护权案件时使用的准则几乎没有科学依据。该系统必须在更好的研究基础上重建

法院充斥着正在分居并争夺子女监护权的夫妇。如果父母在子女的命运上无法达成一致,法官将决定谁获得监护权,而且越来越多的心理学家作为专家评估员参与到法律纠纷中。但是,这些专业人士中是否有人能够证明他们做出决定人生的依据在经验上是合理的?似乎并非如此,而遭受痛苦的是男孩和女孩。

父母通常认为法官拥有某种特殊的智慧,能够让他们确定一种监护安排,这种安排在某种程度上比父母自己设计的安排更好。他们没有。尽管细节有所不同,但每个州的法律都表明,监护权决定应根据儿童的最大利益做出。这条经验法则听起来值得称赞,但它太模糊了,以至于每个案件的结果都无法预测。在法庭上获胜的可能性,加上离婚的情感动态,鼓励父母进入监护权纠纷,这只会增加他们之间的冲突——而冲突是导致分居配偶子女遭受持久心理损害的主要原因。

此外,监护权评估员经常对父母和孩子进行一系列测试,以评估哪种监护安排可能是最好的。鉴于监护权评估的频率、高成本和社会重要性,我们可能期望找到大量关于测试科学有效性的研究。然而,只完成了一些研究;还需要更多,但少数研究表明,这些测试存在严重缺陷。我们自己对旨在挑选最佳父母、儿童最佳利益或最佳监护安排的测试进行了彻底评估,结果表明它们完全不足。从未有研究检查其有效性的研究在同行评议的期刊上发表。由于根本没有心理学科学来支持它们,因此不应使用这些测试。评估员有时使用的其他更一般的心理测试,例如智商测试,与监护权决策几乎没有或根本没有关系,也应予以放弃。


关于支持科学新闻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考虑通过以下方式支持我们屡获殊荣的新闻报道: 订阅。通过购买订阅,您正在帮助确保有关当今塑造我们世界的发现和想法的具有影响力的故事的未来。


冲突,真正的晴雨表

然而,关于分居,有一项极其重要的结论已通过广泛、复杂、多学科的研究得到证实:儿童在分居期间经历的父母之间冲突的程度,以及他们之后可能面临的持续分歧,极大地影响了青少年在短期和长期内将遇到的心理问题的程度。

研究表明,尽管经历了离婚,大多数孩子都具有韧性,他们完全有可能不会比父母冲突但仍然婚姻幸福的孩子遭受更大的心理失调发生率。研究告诉我们,从离婚家庭的青少年身上观察到的许多问题实际上在分居之前就已存在。父母争吵通常先于分居或离婚,各种分析表明,如果孩子生活在一个和谐的离婚家庭中,而不是在一个充满冲突的双亲家庭中,他们在心理上会过得更好。

底线是,在任何家庭情况下,如果成人冲突最小化,或者至少得到控制,以使孩子不会目睹或卷入其中,那么孩子会过得更好。解体的过程以及持续家庭关系的性质,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比任何特定安排的结构更重要,无论是单独监护、共同实际监护,还是非监护父母的自由或有限探视。研究人员报告说,男孩和女孩主要与母亲或父亲一起生活,功能都一样好。尽量减少对后代创伤的其他重要因素包括与权威的同住父母(既慈爱又严格管教的父母)建立良好的关系、经济保障以及与权威的非同住父母建立良好的关系。

儿童最佳利益的模糊标准与美国对抗制司法系统的结合,使法官处于试图执行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的位置:使用一种并非最佳的程序来做出对儿童最有利的决定。我们理解最佳利益标准给法官、监护权评估员,当然还有父母和孩子带来的可怕困境。我们也相信,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可能比受法律程序规则约束的法官更适合就监护权提出合理的建议。然而,我们认为,在法律、道德和科学上,让监护权评估员成为事实上的决策者是错误的,因为他们通常是,因为法官通常接受评估员的建议。

鼓励父母自行决定

一些简单的政策变更将改善监护权决定。首先,我们敦促法官、律师和其他顾问鼓励父母通过离婚调解、协同法律、善意律师谈判或心理咨询自行达成监护权协议。研究表明,这些努力可以减少冲突,并鼓励父母之间进行更合作、持续的互动。这些安排有助于孩子与父母之间建立积极的关系。这些做法也秉持这样一种理念,即在没有虐待或忽视的情况下,父母应像结婚或同居时一样,自行决定子女的最大利益。父母——而不是法官或心理健康专业人员——才是他们自己孩子的最佳专家。

从一开始就遵循这种方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父母最终必须管理他们自己的关系和监护权决定。合作方式而非对抗性诉讼将有助于实现这一结果。选项包括当事人自行离婚,即父母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处理法律事务;离婚教育,通常包括法院强制参加的育儿课程;父母和律师之间的合作谈判(包括一种称为协同法律的新方法,律师同意不出庭);家庭治疗;以及最成熟的选项,离婚调解,即父母在通常是心理健康专业人员或律师的中立专家的帮助下协商和解。

减少冲突的第二个步骤是州立法机构颁布更明确的准则,以便在父母无法达成协议时确定监护权。公平但不那么模糊的标准将减少首先被带到法庭的争议案件的数量。通常,一方或双方前伴侣寻求诉讼,正是因为最佳利益方法鼓励了对获胜的虚假希望。更严格的规则将阻止诉讼并减少父母之间的冲突——最终目标。我们特别赞赏拟议的近似规则——即离婚后安排应近似于婚姻中的育儿参与度的建议。该准则最重要的优势在于,父母及其律师将知道对法院有何期望,而这种知识将促进更早的和解。

没有一个州实施了该规则,因此我们没有证据表明其有效性;然而,美国法律协会的模型法规通常成为州法律的基础,该协会在其拟议的离婚和监护权法律改革中认可了这一想法。

最后,我们建议监护权评估员仅提供有心理学科学明确支持的意见。在出现更强大的科学支持之前,此建议意味着评估员应放弃使用所有旨在直接或间接衡量儿童最大利益的监护权测试。

我们限制专家证词的建议可能看起来很激进,但我们只是敦促对所有其他法律诉讼中的专家证词应用同样的严谨性。美国心理学会、家庭和解法庭协会以及美国儿童和青少年精神病学会都为进行监护权评估的专业人员制定了指南。每个团体都建议评估儿童的需求、父母满足这些需求的能力以及父母满足未来需求的能力。尽管如此,对于如何评估这些因素,各方意见不一。因此,我们敦促专业组织制定更明确的指南,说明哪些测试具有科学依据,并生成关于可以从儿童和父母在参加这些测试时提供的回答中得出哪些适当推论的数据。

(延伸阅读)

  • 《关于儿童与离婚的真相:处理情绪,让你和你的孩子茁壮成长》。R. E. 埃默里。维京成人出版社(企鹅),2004 年。

  • 监护权建议的经验和伦理问题。《家庭法院评论》,第 43 卷,第 2 期,第 193–222 页;2005 年 4 月。

  • 对子女监护权评估的批判性评估:科学有限且系统存在缺陷。《公共利益心理学》,第 6 卷,第 1 期;2005 年 7 月(2005 年末上市)。

 

《关于儿童与离婚的真相:处理情绪,让你和你的孩子茁壮成长》。 R. E. 埃默里。维京成人出版社(企鹅),2004 年。

《关于儿童与离婚的真相:处理情绪,让你和你的孩子茁壮成长》。 R. E. 埃默里。维京成人出版社(企鹅),2004 年。

监护权建议的经验和伦理问题。 Timothy M. Tippins 和 Jeffrey P. Wittmann,《家庭法院评论》,第 43 卷,第 2 期,第 193-222 页;2005 年 4 月。

监护权建议的经验和伦理问题。 Timothy M. Tippins 和 Jeffrey P. Wittmann,《家庭法院评论》,第 43 卷,第 2 期,第 193-222 页;2005 年 4 月。

对子女监护权评估的批判性评估:科学有限且系统存在缺陷。 Robert E. Emery、Randy K. Otto 和 William O'Donohue,《公共利益心理学》,第 6 卷,第 1 期;2005 年 7 月(2005 年末上市)。

对子女监护权评估的批判性评估:科学有限且系统存在缺陷。 Robert E. Emery、Randy K. Otto 和 William O'Donohue,《公共利益心理学》,第 6 卷,第 1 期;2005 年 7 月(2005 年末上市)。

SA Mind Vol 16 Issue 3本文最初以“监护权争议”为标题发表于SA Mind 第 16 卷第 3 期(),第 64 页
doi:10.1038/scientificamericanmind1005-64
© .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