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市——联合国昨天批准了其首个国际网络犯罪条约。尽管遭到科技公司和人权组织的反对,这项努力还是取得了成功,这些组织警告说,该协议将允许各国以刑事调查的名义扩大侵入性电子监控。这些组织的专家表示,该条约破坏了全球人权的言论和表达自由,因为它包含一些条款,各国可能会将其解释为在国际上起诉任何发生在计算机系统上的被认为的犯罪行为。
在公约获得通过后,联合国委员会会议室爆发了掌声,许多成员和代表庆祝了三年艰难讨论的结束。在赞扬通过时,南非等国的代表引用了该条约对网络基础设施相对较小的国家的支助。
但在密切关注会议的监督团体中,气氛却很沉重。“联合国网络犯罪公约是滥用监控的空白支票,”电子前沿基金会 (EFF) 的全球隐私政策主管 Katitza Rodriguez 说。“它可能并将被用作系统性侵犯人权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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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来几周内,该条约将提交给联合国大会 193 个会员国投票。如果获得多数通过,该条约将进入批准程序,各国政府必须签署。
该条约名为《关于打击将信息和通信技术用于犯罪目的的综合国际公约》,最初于 2019 年制定,确定其实质内容的辩论始于 2021 年。其目的是为预防和应对网络犯罪提供全球法律框架。在美国和自由在线联盟的其他成员于 7 月条约通过前发表的声明中,他们将其描述为“加强在打击和预防网络犯罪以及收集和共享严重犯罪的电子证据方面的合作”的机会,但指出该协议可能被滥用为侵犯人权的工具,并呼吁更精确地界定其范围。(美国国务院没有立即回复大众科学的置评请求。)
该协议是对过去几十年重大技术发展的回应,这些发展使得网络威胁能够快速演变。根据身份盗窃资源中心的数据,仅在 2023 年,全球就有超过 3.4 亿人受到网络犯罪的影响。
经过多年对这项冗长而复杂的条约的审议,最终在本周的闭幕谈判会议上达到高潮。电子前沿基金会和人权观察组织 (HRW) 等批评者认为,该文本的范围过于宽泛,允许各国将其应用于超出过去通常认为的网络犯罪的罪行。《布达佩斯网络犯罪公约》于 2004 年生效,是唯一另一项解决网络犯罪的重大国际条约。它旨在将一系列罪行定为刑事犯罪,包括网络促成的犯罪(如在线银行诈骗或身份盗窃)和网络依赖型犯罪(如黑客攻击和恶意软件),同时仍旨在兼顾人权和自由。
但专家们表示,新通过的条约缺乏对自由互联网的此类保障措施。一个主要的担忧是,该条约可能适用于所有犯罪,只要它们涉及信息和通信技术 (ICT) 系统。人权观察记录了对 LGBTQ+ 人士和其他在网上表达自己观点的人的起诉。例如,该条约可能要求各国政府与其他将 LGBTQ+ 行为或数字形式的政治抗议定为非法的国家合作。
“这种广泛的定义实际上意味着,当政府通过国内法律将广泛的行为定为犯罪时,如果它是通过 ICT 系统实施的,他们可以指出该条约来证明执行压制性法律的合理性,”人权观察执行主任蒂拉纳·哈桑在上个月末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哈桑补充说,该条约为侵犯人权和言论自由打开了大门。通过的文本将人权保障措施推迟到国内法,“这意味着人们受制于个别国家的法律的反复无常,”她说。人权保障记录不佳的国家——同时也是该条约的坚定支持者——包括白俄罗斯、中国、尼加拉瓜、古巴和俄罗斯(尤其是一位 громкий 倡导者)。
该协议还可能造成跨国危险。“该条约允许跨境监控与合作,以收集严重犯罪的证据,实际上将其转变为全球监控网络,”罗德里格斯说。“这构成了跨境侵犯人权和跨国镇压的重大风险。”
网络安全技术协议(一个包括微软、Meta 和 150 多家其他全球科技公司的联盟)的行业代表担心私营部门遵守该条约的能力。今年 1 月,该联盟警告说,该协议可能迫使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跨司法管辖区共享数据,这可能与当地法律相冲突。网络安全技术协议条约谈判代表团团长 Nick Ashton-Hart 表示,令人遗憾的是,联合国委员会尽管存在重大缺陷,仍通过了该条约。“如果该公约得到实施,将普遍损害数字环境,尤其会损害人权,”Ashton-Hart 说。该条约“将通过破坏网络安全,使在线世界变得更不安全,更容易受到网络犯罪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