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间谍无人机进入美国,我们必须保护我们的隐私

美国政府必须保护其公民免受日益增多的监视无人机之眼的侵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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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十年结束之前,天空中可能会出现数千只眼睛。无人驾驶飞行器,俗称无人机,已经是现代战争的主要组成部分。现在,它们将在美国发挥更大的作用。

国会已指示联邦航空管理局在2015年前制定规则,规范无人机在国内空域的使用方式。这些规则可能会向各种类型的无人驾驶飞行器开放天空——从军方使用的大型监视无人机到大学实验室正在开发的昆虫大小的原型机。这项技术有望非常有用。公共安全机构可以使用无人机来勘察野火、进行搜索和救援行动,或追捕武装重犯。农民将使用它们来勘察田地;能源公司将驾驶无人机飞越关键机械。

尽管如此,无人机也对隐私构成了巨大的威胁。配备视频下行链路的小型廉价飞行器的普及将极大地改变监视的成本效益比。执法机构在收集证据时,不再需要考虑操作直升机的费用和风险。因此,执法机构将有充足的机会和动机部署无人机进行无限期的突击行动。不难想象,会出现覆盖整个城市的行动,以调查后院的大麻植物,甚至建筑规范违规行为。隐私倡导者理所当然地担心,配备高分辨率摄像机、红外探测器,甚至面部识别软件的无人机,将让窥探者进入长期以来被认为是私人领域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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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威胁不仅来自执法部门。狗仔队和私家侦探会发现无人机和警察一样容易使用。未经您的允许,您的邻居不得进入您的院子——他能让无人机悬停在您的院子上空吗?

判例法对无人机如何用于监视描绘了一幅模糊的图景。1989年最高法院的一项裁决规定,警察可以使用直升机窥视半私人区域——例如,房屋的后院——而无需事先获得搜查令。然而,这种推测性的侦察自然受到了直升机运营成本的限制。同样的法律是否适用于不受类似限制的无人驾驶无人机?

最近的一个案例对进入最神圣空间提出了令人不安的问题。2001年,最高法院裁定,警察不得使用热成像技术来收集隐藏在住宅内部的活动证据,而无需事先获得搜查令。法院认为,政府使用“并非公众普遍使用的设备”——热像仪——构成《第四修正案》下的搜查,因此需要法官的批准。然而,如果无人驾驶飞行器像制造商希望的那样普及,人们可能会认为无人机不受该先例的约束。

美国联邦航空局已经允许少数执法机构在短期内操作无人机。伴随这些许可的有限规定(值得庆幸的是,这些规定排除了在无人机上安装任何武器)不足以保护公民的隐私。也许这并不令人惊讶。美国联邦航空局的业务不是保护隐私。其主要关注点是国内空域的安全。

事实上,如果无人机没有以负责任的方式使用,并且没有尊重《第四修正案》,则没有任何联邦机构可以被追究责任。因此,国会应积极制定法律,将国内无人机的使用限制在合理、有用的目的之内。在上届国会会议期间,提出了一些明智的想法,其中包括一项法案,该法案将取缔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进行无人机间谍活动,并为无人机的使用制定重要的透明度和问责措施。但该法案未能通过小组委员会。本届国会必须比上届国会更加积极地阻止这种对个人隐私的明显而迫在眉睫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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